为贯彻落实《吉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吉林省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行动方案》,进一步完善我市按照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流程监管工作,我委起草了《关于长春市进一步加强按照绿色建筑标准建设的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工程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12月9日起,至2025年1月9日止。
附件:关于长春市进一步加强按照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工程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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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春市进一步加强按照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工程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