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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长春市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库的通知

时间: 2024-05-09 14:44 来源: 勘察设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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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和应用推广,推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依照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长春市《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府办函〔2023〕55号)要求,扩大绿色建材使用范围,提高绿色建材供给,促进长春市建筑业品质提升,现建立我市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库,符合标准的绿色建材产品,可由企业申请入库。

  一、采信应用绿色建材范围

  获得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绿色建材产品。

  以下建材产品不可进行采信应用:

  1.无产品标准及应用技术规范等相关标准;

  2.列入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限制类及淘汰类的产业。

  二、申报资料

  1.绿色建材采信应用申报表(附件2);

  2.绿色建材采信应用申报承诺书(附件3);

  3.企业营业执照;

  4.建材产品的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证书;

  5.产品应用案例资料(可选)。

  三、申报流程

  1.申报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PDF格式)打包为一个以“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命名的压缩文件,发送至邮箱:ccqgjn@163.com。

  2.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将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建材产品将纳入长春市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库。

  3.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根据试点任务需求,不定期分批在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予以公布。

  四、监督管理

  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对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

  (一)有下述情况之一的,暂停采信应用:

  1.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的;

  2.生产应用过程中有违法违规问题被相关部门处罚或通报的;

  3.存在的问题未完成整改的。

  (二)有下述情况之一的,将从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库中删除,两年内不予受理绿色建材采信应用入库申请:

  1.伪造虚假证明资料骗取采信应用的;

  2.因产品质量原因导致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

  3.有生产应用违规问题拒不整改的;

  4.发现违反《申报承诺书》内容的。

  上述采信应用范围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执行,国家修订《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后,采信应用范围和采信应用数据库参照标准将以最新的《需求标准》为准。具体解释由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

  对绿色建材采信应用工作如有疑问,可与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勘察设计处、长春市墙材中心联系。

  联系人:勘察设计处 刘新星 联系电话:0431-88779819     墙材中心  李方浩 联系电话:0431-87690700

  附件1:《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

  附件2:《绿色建材采信应用申报表》

  附件3:《绿色建材采信应用申报承诺书》

  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5月7日

附件:

附件1: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1).pdf
附件2:绿色建材采信申报表(1)(2).docx
附件3:绿色建材采信申报承诺书(1).docx